关于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学部: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委领导的批示要求,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省社科规划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课题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抗疫斗争的不平凡历程和经验启示,深刻把握伟大抗疫精神,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展现浙江作为“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二、研究内容
深入研究阐释伟大抗疫精神,增强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做好浙江“抗疫实践”基础的“抗疫精神”总结与提炼,增强后疫情时代“抗疫精神”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历史任务相结合的实践性研究,增强“抗疫精神”与革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特别是与“红船精神”“浙江精神”等具有浙江特色的系列精神关联式研究、综合性研究。
三、申报要求
1.本课题作为省社科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一般项目,采取以成果申报的方式予以立项,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23日。
2.论文、著作类成果需要公开发表。其中,刊发在“三报一刊”等国家主流媒体上的理论阐释性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刊发在《浙江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上的理论宣传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刊发在学术期刊杂志上的论文,至少有2篇在2A及以上期刊,字数不少于6000字。成果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负责人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课题。
4.本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请登陆浙江社科网(),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系统】入口进入填报。申报者需填写并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教学科研拓展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75127404@qq.com。
联系人:周自惟(同仁楼7A110),电话:86680222,邮箱:675127404@qq.com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0年11月9日
附件: